第十三章 婚礼大曝光-《早安,总裁大人(三册全)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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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婚礼前天,夏夕在海县——景尧和海县改建部门有个会议要开,她则准备先去接韩筝和陆嫣然,等景尧办完事,再携同姥姥和夏誉一同回港市。

    至于老城西那些关系比较亲的街坊,景尧说了,晚些时候会有包机接他们去港市,免费三日游。

    至于夏菲,还在服刑,婚礼肯定来不了。

    卓爷爷曾问她:“要不要让夏菲出来参加婚礼?如果想,爷爷想法子把人保出来……”

    她说:“不用……”

    如今,她和景尧也算是公众人物,被人抓住把柄对两家公司都有影响,一切理应按章办事。

    上午十点,夏夕去了韩筝家。

    她一直有她家的钥匙,许久未见,她想给好友一个惊喜,就没事先打招呼,悄悄开了门,却发现房内静悄悄的。

    韩筝说了,她为了参加她的婚礼已经调休了三天假,这个时候她应该在家等着她的到来,今晚她们会在港市度过最后一个闺蜜之夜。

    难道还在赖床?

    夏夕想着,走上前,猛地一拧门把,笑着叫了一声:“surprise(突然袭击)!”

    房内光线不是很亮,遮光窗帘一小半收着,一大半低垂着,借着光线,她看到满地都是衣物,床上睡着两个人,一个男的,一个女的,因为她这么一叫,女的惊叫着把被子拉起来,就差盖住自己的脸了。至于男人,懒懒抬起头,慢条斯理地瞄了一眼,并没有惊到,惊到的反倒是夏夕。

    床上的男人居然……居然是刁烽!

    夏夕顿时傻了眼。

    砰!下一刻,她连忙把门给带上,“噔噔噔”跑出了公寓。

    跑了一小段路,她想想不对啊,她为什么要跑?

    虽然撞破这种事有点难堪,但是这两位是不是也该和她有个交代啊?至少刁烽得给个交代吧!

    她捧着乱跳的小心脏,抚了抚额头,连吸几口气,又跑了回去,却停在公寓门外没敢再冒昧直接闯入,而是给韩筝去了电话:“起了没?”

    韩筝秒接:“起了。你跑哪儿去了?”

    夏夕幽幽回了四个字:“门外。”

    公寓门立刻被打开了,韩筝探出半张脸,不自在地轻唤了一声:“夏夕。”

    夏夕指指房内,干干一笑:“老刁呢?”

    韩筝回答道:“在洗脸。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”夏夕立刻把她拉到过道上,轻声问,“你和他……怎么回事啊?”

    韩筝回答得极平静:“就你看到的那样,睡了……。”

    夏夕:“……”

    都是成年人,她自管不得好朋友的私生活。如果对象是韩筝的同事,她什么意见也没有,但是刁烽是个很复杂的人,不光是个混社会的狠角色,生性亦邪亦正,而且他心里有人,那女人都结婚了,可他一直守着,还曾大大方方昭告天下,他愿意当备胎。这样的人,不会和其他女人认真的。

    景尧说过的,刁烽的有情有义只针对那个叫“墨姐”的女人,其他女人在他的生活中只是调剂品而已——他不是那种干净的男人,这些年他睡过的女人多了去,但他从不和她们谈感情,只讲钱和性。

    “干什么这么看我……”韩筝轻轻一笑,这孩子本来很英气,但现在眉眼间似多了一些女人的娇媚。

    “那个,刚刚不好意思啊……”夏夕为自己的猛浪道歉。

    “傻瓜,道什么歉?”韩筝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“我有点吓到。”夏夕打量着她,欲言又止的。

    “哎,你这是什么表情?”韩筝扑哧一笑,“我丢了老处女的身份你该为我高兴。不就是性吗?有什么大不了的。只要大家聚在一起开心就好。”

    这话说得一点也不像韩筝,她很自律的,什么时候在男女关系上这么随便过?

    “可你怎么和他突然走得这么近了呢?”夏夕还是很纳闷,想不通啊!

    “那次被关在废医院地下仓库里有一天一夜,四周暗无天日的,我心里很绝望,以为这一次是必死无疑了,结果老刁过来了。他救我出来抱我上车时,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觉得很安全。”

    靠着墙壁,韩筝冷静地回忆着,陈述着:“这件事过后没多久,有一次,他受了点伤给我打电话,我就去帮他包扎了一下。等他伤好了,我说要请他吃饭,以谢他救命之恩,然后他回请了一顿,说我也帮过他。

    “哦,对了,他知道我练过拳,吃完饭说要试试我身手,结果就成了他手下败将。

    “然后他又说他可以教我怎么临阵应敌,经过上次惨痛经历后,我意识到实战的重要性,绝不是单纯靠平常练一练就能解决根本问题的,就和他约好有空就讨教……

    “就这样,一来一往见面的次数多了……然后,有一天我们就……一切水到渠成。”

    夏夕听罢,顿生感慨,缘分这种事,还真是玄妙啊,明明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,居然因为这样一件事成了朋友,还有了这种关系。

    “那你怎么都没和我说啊,嫣然也不知道吧?!”

    “嫣然忙,你也忙,我也是忙得两眼一抹黑,没顾上说,也是怕你们担心。”

    夏夕听出来了,韩筝对这段关系并不抱太大希望。也许是她和嫣然太顾自己生活了,忽略了她,她太寂寞了,正好被刁烽乘虚而入。

    “那下一步你们有什么打算?”她问。

    “没打算。”韩筝神情异常平静,“我和他没谈过,有空他会过来,打场架,吃顿饭,睡个觉,没空各忙各的,互不打扰……你知道的,当医生的都很忙,我没空想其他,下班回来累得只想睡觉,除了看病,其他事很少能让我费心思多想的。他也不是那种能被人束缚住的人,所以,就这样吧……”

    说得很轻巧。

    但夏夕却皱起了眉头,韩筝可是她最好最好的朋友,她怎能允许有人欺负她?

    如果给不起承诺,负不起责任,那就不该在一起。

    韩筝表面看着很强悍,其实是个很敏感的人。她没有家人,内心孤独,她对家的渴望比谁都重,但她找不到一个可以信任的男人去投放自己的感情。

    这是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这么放纵,如果有一天,这个男人悄无声息地弃她而去,她会深受打击。

    “老刁,出来,我有话问你……”

    以前夏夕挺怕刁烽的,这家伙很凶悍,来头又那么大,是个不能招惹的狠角色。现在不太一样了。经过几个月的磨炼,再见到那些有头有脸的商业精英或大佬时,她不再惴惴不安,不再敬慕仰望,而能以一种同等的身份去面对。和景尧的朋友们相处时,也变得从容自若。

    很突然地,她就甩开韩筝,跑进了小公寓,还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喂,夏夕,你干吗……”韩筝一惊,想把她抓住。

    作为这么多年的好闺蜜,她很清楚夏夕叫住刁烽想干吗。

    夏夕眼疾手快直接把门关上,锁住,抬头时看到刁烽正从卫生间出来,黑色七分裤,黑色短袖衬衣,挑了挑浓眉,一脸了然:“新娘子这是兴师问罪来了?”

    门外头,韩筝“啪啪啪”地拍门,急得直叫:“夏夕,你给我开门。我的事,你不准管。”

    夏夕不听,只灼灼地看着刁烽这个大块头,眉心微锁,神情严肃:“不是兴师问罪,只是提醒。阿筝不是你以前遇到的那些女人。别的女人可能图你钱财,阿筝不会。她不是你可以随便对待的人。如果你是吃惯了山珍海味,想尝一尝江南的农家小菜,还请另找别人,别动我家阿筝,也别对她好。她从小没人疼,别人对她好,她就会加倍对别人好。逢场作戏她做不来,到最后,你带给她的只会是无尽的伤害……”

    刁烽不是一个好性子的人,做了这么多年老大,从来只有他训人,何曾被人这般指着鼻子训过。但今日,他很有耐心地听完她的警告,而后抱起胸玩味地笑道:“看样子景尧把你调教得相当不错,以前见我一脸怕,现在都敢大呼小叫了。”

    “别废话,老刁,我只要你一句话,你睡了我好闺蜜,往后你到底准备怎样?”夏夕学他抱胸,一脸谈判的模样,“如果只是玩玩,那以后我和景尧没法把你当朋友看了……”

    刁烽却指了指房门:“你先把韩筝放进来。”

    “她一定不让我管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得当着韩筝的面说,快开门。”

    夏夕只得先把门开了。

    韩筝立刻闯了进来,拉住她时紧张直叫:“我的事,你别管。”

    “你没有亲人,你的事我不管,谁管?”夏夕直瞪她,紧跟着转头盯着刁烽,一脸霸道地命令道,“老刁,你赶紧给个交代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。”

    “我娶她。”

    这两句话异口同声地被叫了出来。

    话音撞到了一起。

    韩筝以为幻听,怔住——这个很不像善类的男人,此刻,眼神流露着少见的温柔。

    夏夕也呆了一下。

    刁烽则跟着补充了一句:“如果你愿意。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刚刚说了什么?”韩筝声音微颤,透着几丝小紧张。

    刁烽目光一正,走上前,直到和她只有一步之距时停下,清了清喉咙说道:“关于我和你这事,其实我已经想了很久,一直找不到机会说。

    “说起来我们好了也有段日子了,这些日子,我们吃在一起,住在一起,空了打打拳,遛遛狗,看看电影,床上也很合拍,只是,我是个大粗人,大学都没毕业就开始混社会,混到现在虽然说还不错,有了点社会地位,但总归是个有过案底的人。而你是个医生,医术还挺不错,将来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,我不太清楚你看不看得起我,有文化的人和没文化的人,思想境界会很不一样。”

    韩筝张嘴想说话,却被他叫住:“你不要打断,让我先把话说完。”

    她只得闭了嘴,眼巴巴望着,热烈的眼神闪烁着少见的光芒。

    刁烽继续往下说,神情流露着前所未有的真挚,他搓了搓手心,似乎也有点局促:“说句大实话,我不是什么好人,牢我坐过,人我砍过,女人我睡过不少,但我从不碰良家妇女,像你这样的,我本不该沾——你是夏夕的闺蜜,夏夕是景尧的老婆,一个没处理好,我肯定会被景尧骂死。可我还是破了惯例。

    “至于原因,这段日子以来,我一直在琢磨,可就是想不出来。可能我从来没遇上过像你这样的:打架时,很彪悍;工作时,很尽心尽职;喝酒时,很爽快;上床时,不扭捏……你这性子很对我胃口。

    “不过对胃口是一码事,相处久了,能不能互相包容各自的缺点,又是另一码事。

    “比如,我很大男人的,喜欢有人依赖我;比如,你很独立,工作起来没个头……不过,如果你愿意,我想我们可以尝试着过一过日子,彼此调节,以心相待,合得来,我们过一辈子,合不来,我们各自珍重……你看如何?”

    夏夕听得一愣一愣的,有点怀疑,像刁烽这种老江湖,环肥燕瘦,什么样的女人他没见过,现在他当真会对一个普通女生心动?

    “好,那就尝试一下。”韩筝想都没想答应了下来。

    刁烽顿时笑了,又搓了一下手心:“要不,今天我们就去领证?省得有人觉得我在占你便宜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韩筝重重点头。

    “那换衣服,马上行动,嗯,就让夏夕做我们的证婚人?”

    “嗯。都听你的。”

    一个小时后,韩筝成了有夫之妇,而夏夕见证了这个过程,还帮他们录下了这个属于他们的神圣时刻。

    从民政厅出来,夏夕晕晕地给景尧打电话,不远处,某对新人你侬我侬的,说是要去挑婚戒,还问她要不要去。

    她连连摇头,带着保镖安姐先行一步,实在不太想留着吃他俩的狗粮,甜得黏牙:一个叫“大老虎”,一个叫“小老虎”,那昵称,说有多腻歪就有多腻歪。

    “喂,大宝贝,你接到韩筝了吗?我已经开完会了,一小时后到家。”

    听得自家男人叫“大宝贝”,她再次被肉麻到了,唉,爱人之间的爱称,还真是千奇百怪,无奇不有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她不在?”

    “在。”

    “那怎么没接到。”

    “有人会带她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谁呀?”

    “还是先和你说一件特别有意思的事吧!”她整个人还处在兴奋当中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刁烽结婚了。”

    “对象不会是韩筝吧?”

    哇,猜得也太精准了吧!

    “你……一早知道他们在一起了?”她立刻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“没呀。但见他们一起吃过饭。韩筝的谢恩餐。”

    就一面他就猜出有猫腻了?这家伙果然是做律师的,眼光够毒。

    “我挺担忧的。”

    “担什么忧?又不是小孩子,更不是任性的人,能选择结婚,想必彼此对对方还是颇有好感的。谁的婚姻不是一场赌博。赌赢了互惠,赌输了互败。其实这样挺好不是吗?”

    “怎么好了?”

    “你那两个好朋友,嫁给了我那两个好朋友,我们又是一对,从今往后,还能常来常往,互通友情,挺好不是?”

    咦?想想还真是啊!

    在这世上,很多闺蜜因为各自嫁了男人就各居一方,多少会生分起来,但她们三个好闺蜜,嫁的却是他们三个铁哥们,这样的缘分,百年难遇其一。

    她不觉笑了,望着蓝蓝的天,思潮起伏难平:想几个月前,她,嫣然,韩筝,还都是单身女郎,几个月后,她们先后脱单,各自找到了自己的情之归处。如果不是景尧来到了她身边,她的人生不会有这么大的变化,好朋友们也不会遇上她们的爱情。

    如此这么一想,她释然了,心头顿时大好:景尧,遇上你,我好幸运。

    夏夕回到海县,走进院子时听到屋里有隐隐的说话声,待她走进才发现来的不是别人,正是她的父亲程志平。

    程志平已经很久没见过夏夕了,但他有在网络上关注她的新闻——现在的夏夕已经是个名人,气质上有了质的飞越,出入皆有保镖,笑容越来越自信,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不起眼的小丫头。

    “夏夕。”程志平站起来相迎,脸上堆着笑。

    夏夕长这么大,从未见过这个男人对自己如此和颜悦色过,以前每一次见面,她总得看他脸色。

    “你来干什么?”她立刻寒声轻叱。

    程志平有点下不来台,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,却没有翻脸:“明天……明天你不是要结婚了吗?爸爸想来给你送嫁妆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。我们早已经没有任何关系!你走吧!”夏夕冷冷拒绝,曾经他不愿意雪中送炭,现在,她也不要他来锦上添花。

    “夏夕,姥姥是觉得明天走红地毯,没长辈带你是不是不好?”姥姥很是拘谨地陪坐在边上,看到这对父女一见面就火花四溅,免不得替程志平说了一句好话。

    “夏誉带我走红地毯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“可你是有父亲的人,结婚当天,父亲不在现场观礼,被多嘴的人一挑拨,你就成了大逆不孝的不孝女了。”姥姥看到程志平面色一沉,再次相劝。

    “没关系。”夏夕淡淡地看着隐隐欲发怒的父亲,“我们的关系,已经在那天你们一家人威胁我时恩断义绝了。”

    她不是那种轻易能原谅人的人,对于这个父亲,她已失望到了极点。不是她不孝,有些人不配为人父,自也不能怪她无情。

    试问,若非她嫁的是景家,他这个父亲又怎么会一次又一次想要认回她这个女儿?

    砰,她把自己关进了卧室。

    程志平被气坏了,指着她的门,终于忍无可忍狠狠地拍了一下桌面:“她……她这是什么态度?不管怎样,从小到大,我该出的抚养费都出了,家长会我也去了,如今翻脸不认人,我看,她就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……全是你教坏的……”

    一团怒气无处发泄,他转过头来冲姥姥咆哮,全无半点晚辈的姿态,如此盛气凌人,才是他程志平的本色。

    “程志平,这是夏家,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对一个长辈呼呼喝喝?你说夏夏是白眼狼?我看你才是猪狗不如的禽兽。”

    门口处,景尧后夏夕一步进来,正好听到这个不要脸的男人在欺负姥姥,不由得寒着脸喝了一声。

    程志平本来是想好好表现的,女儿嫁的是真正的豪门,他这个父亲要是不出席,以后他在朋友们面前怎么抬得起头?

    作为一个商人,他自然是想攀上景家这根高枝的,结果女儿给了脸色看,令他一口邪火乱蹿,偏偏才发了一句牢骚,却被女婿撞见了。

    他面色极度难堪地看向新女婿,只能硬着头皮赔笑:“是我不好,是我不好,不该对姥姥发火的,主要是小夕,脾气……大了点……”

    “脾气大怎么了?我惯的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程志平头疼,这新女婿真心不好侍候。

    “老江,送客。”见了就烦,景尧下了逐客令。

    程志平再也拉不下老脸,灰溜溜就走了。

    姥姥全程不说话,见人走了才微微一笑,心下很是喜欢外孙女婿护短的模样。

    “姥姥,以后别把这种人放进来。”景尧抱了抱姥姥,目光看向夏夕的门。

    她已开了门,正斜斜靠在门板上,漂亮的脸蛋上泛着温柔的笑容。

    无他,他那句“我惯的”太暖心了。

    “过来。”她招了招手。

    刚刚还像一头威猛狮子的景尧,立刻化身为小奶狗蹦了过去,嘴里还甜甜唤了一句:“老婆大人有何指教?”

    夏夕立刻把人拉了进去,合上门,勾住他的脖子,送上自己的唇。

    这是奖赏。

    景尧一愣,笑着欣然接受,老婆的示爱,百年难得一见,必须笑纳。

    虽然景尧的婚礼提前了近两个月,但是排场并没有缩减,酒席共置办了两百桌,请的全都是关系比较好的亲朋好友。

    婚礼前一晚,夏夕和两个好朋友睡在一起,住在小别墅,明日她将在这里出嫁,他们的新房则被设在老宅。

    因为景爷爷说,景家好久没办过喜事,老宅得好好热闹热闹。

    景尧和哥们儿一起开了一个单身告别会,就在老宅那边。这般一闹,朋友们都喝醉了,独他向来不喝酒,没醉。

    凌晨一点,他站在新房的阳台上,看着整个花园,贴满喜字,挂满各式红灯笼,光华璀璨而夺目,将园子装点得极好看。

    他没喝酒,却已有点微醺。

    不知站了多久,手机响了,他回了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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